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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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寒假期间到期图书归还的通知

    发布者:图书馆  时间:2012-02-20  浏览:

    各位读者:

    凡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请务必于开学后两周内(3月2日之前)归还。逾期图书将从实际到期之日起计收超期费(0.2元/天)。请广大读者相互告知及时办理。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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