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消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冬季防火特点,结合“平安高校”创建评估工作,动员全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疏散逃生能力,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确保学院消防安全。
二、实施时间 2012年11月5日――2012年12月5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消防 共创平安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防火特点自行制定责任书,组织单位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普通职工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本单位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书一式四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学院存档一份(12月5日前交保卫处存档)。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一次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处工作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二级学院辅导员、公寓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员、电工、电焊工、司机、锅炉工、餐厅管理人员、实验实训场所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各单位组织内部师生开展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二级学院制作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展板;辅导员从学院办公平台保卫处共享文件中下载“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材料,对所管理的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学习《大学生安全常识必读》等,发挥学生宿舍舍长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作用,及时掌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状况。
3.保卫处负责制作悬挂消防安全警示条幅,渲染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4.由保卫处主办,学生处、团委及二级学院协办,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我院第二届安全知识竞赛。
(三)开展消防演练
1.保卫处组织在公寓楼开展一次大型消防演练,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到场观摩学习。
2.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实施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保卫处负责对二级学院演练的指导工作。二级学院自定演练日期和方案并向保卫处申报,经同意后进行演练。
(四)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1.保卫处对全院各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2.学生处、二级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及时收缴打火机、酒精炉、蜡烛、汽油等违禁物品,消除乱拉私接电源等安全隐患;二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尤其是酒后吸烟)、乱扔烟头、动用明火等违纪行为;公寓管理人员要经常性的对公寓进行检查巡逻,应重点在学生晚自习、夜间、凌晨、周六、周日等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检查,并做好记录。
3.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资产处负责教职工公寓和各实训中心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仓库的用火用电的管理,确保安全。在教师公寓住宿的老师应做好自查、自律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总务处要对餐厅、供暖、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排查;特别是水电维修中心要对学院学生公寓、图书馆、餐厅、仓库、档案室、实验室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测、更新、维护,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
5.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365游戏大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办理程序,禁止在校内焚烧纸屑、垃圾、树叶等。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对全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高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进行安全自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使“消防安全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及责任人;要主动与保卫处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搞好相关活动,确保消防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学院将在“消防安全月”期间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活动进行检查,同时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抽查,活动结束后进行评比,成绩将作为单位、部门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