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我校2011年招生大捷,丰富全院师生的文体活动,增强全院师生体质,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活动质量和课余体育训练水平,促进我院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365游戏大厅田径场举办2011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准备,积极组织,按时报名参加比赛。
各部门、各单位报名表(报名表格见附件)限于2011年10月17日前准时交到体育教研室(B楼3014),过期不候。
365游戏大厅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1-10
我校2011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365游戏大厅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底(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365游戏大厅田径场、网球场
三、参赛单位
各机关单位、职能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
四、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共26项)
1、学生男子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110米栏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2、学生女子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100米栏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
二、教工组(共59项)
(一)青年组:(共22项)
1、青年男子组 35岁(含35)以下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铅球 (5kg)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2分钟跳绳
2、青年女子组 30岁(含30)以下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铅球 (4kg)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2分钟跳绳
(二)中年甲组:(共18项)
1、中年男子组 36-45岁
100米200米 4*100米接力铅球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2分钟跳绳 赶猪
2、中年女子组 31―40岁
100米200米 4*100米接力铅球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2分钟跳绳 赶猪
(三)中年乙组:(共10项)
1、中年男子组 46-55岁
60米 100米 铅球 跳远 1分钟跳绳
2、中年女子组 41―50岁
60米 100米 铅球 跳远 1分钟跳绳
(四)老年组:(共8项)
1、老年男子组 56岁以上
60m托球跑 篮球击瓶 沙包击准 50m运球跑
2、老年女子组 51岁以上
60m托球跑 篮球击瓶 沙包击准 50m运球跑 1分钟跳绳
(五)接力项目(共1项)
党、政、工、团(书记、院长、工会负责人或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团总支书记)各出一人进行接力赛跑(提前报参赛人员名单,届时不得替换,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参赛办法
1、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加比赛 。
2、各代表队必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接力项目可以兼报。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包括评分表及补充规则)。
(二)田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奖励
1、男、女各单项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 7 6 5 4 3 2 1计分;名次并列按平均分计分(如二人并列第二名,则无第三名,按(7+6)/2=6.5分 分别计分,余类推);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人(队), 均按实际参赛数减一录取,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2、各项目物质奖励:教工前6名,学生前6名。
(二)团体总分
分别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给与奖励。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之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打破校记录
单项打破校记录者(决赛期间)每人次每项加5分
团体项目破校记录者(决赛期间)每队加10分
八、其它规定
召开领队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九、报名日期
各单位将报名单填写清楚,加盖公章,于10月17日前将打印稿及电子稿一并送交体育教研室审核,逾期不报者以弃权论。
联系人:林老师13156446976 闫老师13583129746
学院各代表队分组
一、学生组:
1、联合代表队(包括文法学院与农学院)文法学院负责
2、以下各二级学院单独组队参加比赛:
机械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建工学院、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经管学院
二、教工组:
1、机关代表队:(保卫处负责) 院办 教务处 评估办人力资源处 科研处 认证中心 保卫处 团委 学生处 财务处 审计处 招生办公室 就业指导处 文化处
2、北校区管委会代表队:(北校区管委会负责)
3、后勤代表队:(总务处负责) 总务处 基建处 采购中心 资产处
4、联合代表队:(图书馆负责) 图书馆 工会 农林学院 文法学院 计算机中心 信息办
5、基础部代表队:
6、以下二级学院单独组队参加比赛(机械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建工学院、计算机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