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工作安排,我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期已满三年,为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现组织有关单位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梳理
(一)梳理任务完成情况
请对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2024年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按照三级指标(建设指导标准)对2022年启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以来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盘点。在附件表格中填写以下内容:
1.标注“目标完成情况”。在各目标和验收要点后面打“√”或者“×”,分别表示完成和未完成;其中“√”标注绿色,“×”使用红色加粗标注。
目标中如一小条包含多项内容的,可以先使用“alt+enter”组合键分行,然后在条目后面分别标注;总体目标中有定量指标的,也需要使用“√”或者“×”标注完成情况。
具体可参照附件中第一行的示例。
2.填写“开展的工作”。请列举从2022年以来至今,为完成该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举措。如有多条,请加上序号“1.2.3.”,并使用“alt+enter”组合键换行,后面四列换行要求也同样如此。
3.填写“定量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请对照总体目标逐一填写数值;如目标值为比例,需要同时写出分子和分母及比值结果。
如本三级指标有多个定量指标,请逐个填写并加上序号“1.2.3.”。
4.填写“取得的成果”。请对照指标,列出开始建设以来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出台的制度文件、完成的量化指标、获奖与立项等,所有能够表示目标任务完成的对象均可。
5.填写“未完成工作”。逐条对照总体目标和三年分目标,如目标和验收要点全部完成,填无;如有目标未完成或没有验收要点材料,请逐条列举;多条未完成,请加上序号“1.2.3.”,下一列“预计完成时间”也加序号,二者保持对应。
6.填写“预计完成时间”。请填写未完成工作的计划完成时间,参考格式:2024年×月。
注:除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有变、特殊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个别任务不能完成之外,原则上我校应于2024年12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如确有任务在此时限内未完成,请分析未完成原因,并报分管校领导,经讨论研究后在O列“备注”中写清原因或说明。
(二)撰写总结报告
围绕三级指标(建设指导标准),梳理近3年(2022-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撰写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情况总结,模板见附件2。
可点击“视图”-“导航窗格”,快速定位至责任指标。
(三)整理佐证材料
1.时间范围
标志性成果材料一般为截止到目前成果累计情况;统计性、工作举措性材料一般为近3年(自然年数据为2022、2023、2024年,学年数据为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时点数据为截止目前最新数据);制度性材料提供目前尚在使用的最新版。
2.内容要求
佐证材料要有效支撑三级指标(建设指导标准)要求,与总结报告所述内容保持一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数据要保持一致。
3.格式要求
依据附件指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建设指导标准)-具体材料”建立文件夹,分层整理具体佐证材料,如果内容比较多,可根据需要再设置子目录。示例如下:
4.形式要求
(1)制度文件类。提供带有国家政府部门、主办单位、学校签发的官方批示文件或红头文件。
(2)合同/协议/证书类。提供原件电子扫描版。
(3)统计材料类。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有文件名、标题、具体内容、落款时间或统计时间等;数据统计应有出处和来源。
(4)其他材料。格式可参照学校发文要求,也可根据部门实际自行设计,要求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美观大方,符合阅读习惯;文件内容较多的建议自动生成目录,且能链接到对应页面。
佐证材料先梳理完毕备查,此次暂不提交。
二、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12月17日前,请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总体任务完成情况,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1)、撰写总结报告(附件2)、整理佐证材料。
12月19日前,各责任部门向分管校领导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并将附表1、附件2总结报告发送三级指标牵头部门。
12月23日前,三级指标牵头部门汇总整理后,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邮箱:ycpjb@sdycu.edu.cn。
联系人:王娟娟、征艳珂;电话:88251286(内线5286)。
附件1: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2024年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2:365游戏大厅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情况总结(模板)
教学质评办
2024年12月2日